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古孟冬)“我的孩子正在读高中,一心想报考军事类院校,如果我这次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他的政审就过不了关……”12月4日,在赞皇县公安交警大队,王某谈及前一段因醉驾被查获时,称自己都不知道怎样去面对孩子,甚至想一死了之。
“多亏了县里推出的治理醉驾新机制,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更给了孩子一个圆梦的机会!”面对记者的采访,王某对这一新机制大加赞叹,表示自己会吸取这次教训,再也不酒驾醉驾了,并劝导亲戚朋友也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王某所说的治理醉驾新机制,是赞皇县对轻微醉驾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社会公益服务+警示教育培训”机制。依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以及宽严相济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县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并愿意悔改的醉驾案件嫌疑人,采取参加达到规定时间的“社会公益服务+警示教育培训”,并经考核通过后,由检察院、法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或者从轻判处缓刑。
自2011年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后,在对重大危险驾驶行为严厉打击的同时,如何对轻微醉驾犯罪行为从轻处理,既重打击,又重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发生,成为考验司法机关智慧的一个课题。
在此大背景下,2019年11月,赞皇县委政法委召集法、检、公、司“四长”召开联席会议,探索推出上述机制,旨在改变以往相对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一放了之”和“认罚虚化”的弊端,对轻微醉驾嫌疑人认罪悔罪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精细推进宽严相济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醉驾综合治理效果。
“目前,轻微醉驾嫌疑人参加的社会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我们维护交通秩序。”赞皇县公安交警大队案管中队中队长姜东立介绍,轻微醉驾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天,民警就会书面告知其符合相对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等情形,可在3日内书面申请接受不少于15日的协助执勤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据介绍,嫌疑人自愿申请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交警大队安排他们在交通流量大的路口和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协助执勤,劝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参加警示培训教育时,主要是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观看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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