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12月8日,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存在客货混装违法行为的小客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6时,该大队秩序二中队民警在裕华高速东口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车内情况令执勤民警大吃一惊。该车主驾驶与副驾驶座位中间放着两个大行李箱,直顶车顶,且未进行加固,后排还坐着3名乘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民警耐心向司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指导驾驶员将客、货分离。最后,民警对驾驶员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货车、客车功能各不相同,客车上的行李物品应放置在车辆后备厢内。车厢内如装有大量货物,紧急制动时,货物移动将可能影响驾驶员的正常操作甚至造成车上人员被挤伤。广大驾驶员不应存有侥幸心理,轻视客货混装的危害性,应自觉杜绝客货混装,确保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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