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至12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彭某某等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欣悦出庭支持公诉。
邯山区检察院对该案先期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取证,确保每一起事实就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庭审前,检察长韩欣悦召集公诉团队,再次细致研究案件,制定庭审预案,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周密部署。庭审中,韩欣悦作为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彭某某等9人提出指控,并按照庭前预案,与公诉团队分工协作,紧密配合,整个指控、讯问、举证、答辩程序进程流畅,效果良好。特别是在辩论阶段,公诉人依法发表公诉意见,从教育、感化被告人角度出发,言辞恳切,感情真挚,多名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鹏国 任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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