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兴林 刘建民)“这笔钱是农民的命啊,我们都不抱希望了,法官们却没有放弃!钱要回来了,我们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12月10日,青县木门店镇的34名农民眼含热泪接过执行款,激动地和在场每一位执行干警握手,以此表达他们对青县人民法院的谢意。
2011年4月,家住青县木门店镇的周某等34名农民购买了河南某公司生产的“强力坐瓜灵”。根据厂家宣传,该产品可以让黄瓜双倍坐果,并对僵果、畸形果有“特效”。周某等农户使用后却发现,家里的黄瓜均出现了瓜秧萎缩、变黄、弯曲变形的情况。34家农户联名找到商家讨要说法。经过现场公证和多次的鉴定,周某等34名农民在2011年5月将生产方河南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经过审理,青县法院判决河南某公司赔偿周某等34人损失共计586400元。判决生效后,鉴于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4年8月,34名农民向青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采取消极对抗的方式不肯赔偿。执行干警先后调查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房产、土地、车辆、企业和收益型保险等信息,均没有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眼看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众多农户愁得吃不下、睡不着,执行干警也倍感压力。
由于执行干警从未放弃查找财产线索,案件在2020年底迎来了转机。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的大股东、法定代表人秦某关联到了另一家公司,而且该关联公司与被执行人的注册地址同为河南省郑州市。“两家公司和这个秦某会有什么联系呢?”执行干警决定前往河南省郑州市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河南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秦某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将名下股权全部撤出,并以崔某的名义与案外人胡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之后,胡某、崔某将名下股权又全部转让给了秦某某。通过对比几人的身份证号码、配偶信息,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公司的秦某同关联公司的崔某、秦某某虽然名字不同,但实际为同一人。秦某打着崔某和秦某某的幌子,用抽逃出资的方式在被执行公司金蝉脱壳,摇身一变成为了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此同时,被执行人河南某公司的业务员刘某却一直以被执行公司和关联公司两家企业的名义从事着经营活动。秦某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执行干警在掌握到充足的证据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面对法院的压力,秦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委托他人主动将执行款打到了法院的账户。就这样,34名户农民日思夜盼的赔偿款成功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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