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立珍
周五下班时,与同事调侃“明天准时上班,别迟到哟”。本来是开玩笑缓解一下一周来的紧张心情,不想周六早上5点就从睡梦中惊醒——准备送达的一份继承案件判决书,有一处用词是否规范严谨?必须再确认一下。顿时睡意全无,早早地来到法庭核对,还好是虚惊一场。
放下案卷,不由得回忆起这个刚刚审理完的案子的一波三折。这是一起继承案,被继承人患重病医治无效去世,他的父母和妻儿因遗产分割产生纠纷,前者将后者告上法庭。一边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一边是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的悲哀,都有流不尽的眼泪。
开庭前后法庭进行了多次调解。原告提出的遗产分配方案,被告不同意,而被告主张为给被继承人治病所借外债需要偿还,原告也不认可。双方对遗产进行议价,差距较大。涉案财产评估后,再次组织调解,双方仍各持己见。调解不成,进入审理程序,制作判决书。从证据审核到事实认定,必须把握好每一个环节,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还得做到整体衡量,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愿望只有一个:通过审理,能够让原告、被告学会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苦衷和不易,尽早结束亲人之间的争战,让逝者安息。
下午,收到兄弟法院刚入额的一位小妹发来的微信,说她今天补觉时,梦见合议庭人员入席,庭审开始了,居然没有书记员,当时就被吓醒了。“姐,这种心情,跟小时候盼着期末考试放寒假,又担心自己考不好的心情是一样的。盼着过年,可又怕它这么快就过完了。”
其实,作为法官来说,每经手一个案子都是面临一次考试,需要用脑用心,老百姓面对矛盾是非,需要公平公正地评判,我们肩扛天平责任重大,即使是标的再小的争议,也要全身心地投入。刚刚审完的一件村民与村委会的纠纷案就很有代表性。
为解决村民浇地问题,村主任带领部分村民安装水泵,用铁锨平整路面时弄坏了一村民为浇地铺设的电缆。原告主张自己用于浇地的电力设施已经安装了10余年,从未出过问题,要求赔偿。被告村委会认可村主任系职务行为,但认为原告电缆埋设太浅,没有警示标识具有重大隐患,且原告属于私拉乱搭,不同意赔偿。因为双方矛盾尖锐,我决定背对背做调解工作,分别与被弄坏电缆的村民及村主任进行沟通。
“你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铺设电缆的合法性?”“当初铺设电缆是经过村委会同意的。”“你主张的损失数额那么小,打官司,值吗?”“这不是钱的事,我要的是公道。”
“对于原告自行铺设电缆,村委会是否尽到管理职责?”“我们是新上任的班子,以前的情况不太了解。”“毁坏财物要赔偿,为什么不同意赔?”“电缆埋得太浅,这得亏没出大事。我们也需要个说法……”
调解工作无进展。原告已经60多岁,有轻微脑血栓,一侧肢体活动不便,视力差,说话吐字不清晰。开庭时,原告坚持宣读自己书写的事实经过,他戴着眼镜和头灯,拿着放大镜,声音急促,情绪激动。坐在审判台上的我很担心原告的健康状况,委婉地提醒他控制情绪、注意身体。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安装电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原告自身存在过错。电缆被损坏修复或更换,在法院告知原告需要相关鉴定时,原告未进行鉴定,其应承担举证不能之后果。鉴于本案诉讼标的额较小,为了减轻原、被告诉累,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结合电缆损坏程度及原告自身过错,本院酌定被告村委会赔付原告财产损失,损坏电缆由原告自行处理。该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
这一年,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大家还是一如既往地奋战在审判一线。回顾一年的工作,各种滋味涌上心头。刚入额的小伙伴,累了烦了可以哼哼歌、吃点零食化解一下,年长的就以静制动微笑面对一切,我知道那微笑背后隐藏的都是故事。
(作者单位: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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