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12月20日讯 (周诗渊)今天下午,赞皇县人民法院对马瑞某等5人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马瑞某、郭某军、穆某辰、常某升等人分别出资共计10万元,成立“国际援助·法治中国网民生观察”栏目,后又勾结黄某发等人,以新闻工作者身份,自2019年12月起,先后在赞皇、高邑、灵寿、平山、井陉等地,以曝光企业违规违法生产为由,疯狂进行敲诈勒索。这一涉恶团伙共作案21起,敲诈金额达20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给当地经济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瑞某、郭某军、穆某辰、常某升、黄某发冒充新闻记者,以损害被害企业的名誉,准备曝光被害人企业不利情况相要挟,多次敲诈被害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判决马瑞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决郭某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穆某辰、常某升、黄某发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10个月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