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卢国龙)12月份以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中之重,优先立案、优先执行。12月18日,该院快速执结一件七旬老人追索赡养费案件,执行到位赡养费8000元,依法保障了老人的民生权益。
安次区某村75岁老妇李某育有三儿两女,李某无经济来源,便向子女提出支付赡养费的要求,但一直没有收到5名子女的赡养费。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李某向安次法院提起诉讼。安次法院依法判决5名子女定期支付相应数额赡养费,后因其中一名子女未按判决要求履行支付赡养费义务,李某遂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案涉及群众民生权益,且关系到老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执行干警程磊接手案件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找各种借口进行搪塞。程磊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财产进行查询,但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尽快帮助老人拿到赡养费,程磊与另一名执行干警刘展驱车50余公里到被执行人家做工作,但被执行人依然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程磊、刘展找到村“两委”人员共同做其工作,也无实质进展。面对这一情况,程磊二人并未放弃,几天后,他们又先后两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重申了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强调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从履行孝道是传统美德的角度做思想工作。最终,在他们第三次登门,并经邀请来的村委会负责人、法庭人民调解员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如数将赡养费交到执行人员手中。至此,经过十余次电话沟通、三次上门做工作,案件终于执行完毕,使老人拿到了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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