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孔大龙 孙德凤)2020年以来,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多措并举优化交通组织,统筹实施靶向治乱,破解停车难题,整体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实际运行中,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在挖掘公共停车泊位上坚持“市县一体、应设尽设、规范管理、持续整治”。坚持“应划尽划”,保障供给。他们最大限度挖掘资源,增加泊位,沧州市中心城区占路泊位由 8000个增加到80151个。勇于创新推动停车共享,中心城区范围内202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全部24小时免费开放,2个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共享完成试点运行。同时将中心城区停车管理经验向各县市城区复制推广,设定车位施划任务,组织开展考核督导,截至目前,沧州市各县市城区已增加占路停车泊位18万个。坚持以人为本,满足需求。施划“10分钟如厕”“20分钟购物”“夜间小区停车”等7类个性化泊位,为群众停车提供方便。坚持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划分133个“网格化”责任区,张贴文明停车提示卡8万余张,查处违法停车12.3万起、圈占停车泊位3223起。
沧州市围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目标,分类梳理、综合施策,制定了4400余万元护栏、信号灯、改造项目,并纳入2021年预算,同步开展标志标线完善、停车场审核管理、信号配时及全息雷达使用、彩色标线示范路段建设,本着交通组织优化停车泊位、交通标线应划尽划,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交通标志、单行道应设尽设,中心护栏不合理开口应封尽封,掉头区应开尽开的原则,实现路口扩容、路段增速、缓解拥堵的目标。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