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青龙检察院召开涉案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

帮助迷途少年修正人生航向

河北法制报讯 (刘艳军 许智媛)12月10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辩护人、村基层组织人员,对一起涉嫌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2019年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小岳以遭到被害人小鸣等人围堵为由,联系小石、小东、小洋等人进行报复。确定小鸣所在地点后,小岳、小石、小东无故对小鸣进行殴打。经鉴定,小鸣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查阅所有案卷资料得知,案发时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均为在校生,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他们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小鸣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谅解,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随后,承办检察官对小岳等三人的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及家庭情况等方面展开了社会调查。

承办检察官经调查得知,三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和邻里相处融洽,且三人的家庭及所在村基层组织均有帮教能力,三名迷途少年有教育、挽救的可能。为有效挽救三名涉案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受邀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最终同意检察机关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在其法定代理人的带领下,当场向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鞠躬致歉。

这场特殊的不公开听证会不仅传递着司法温情,更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对三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教育三名涉案未成年人敬畏法律、明辨是非,提醒他们引以为戒,让罪错不再重现,让善行充实人生。

如今,三名涉案未成年人在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下,已回归校园,开启了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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