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侯雪璟)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积极主动作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担当,启动多元化社会救助模式,彰显人文关怀。
该院在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姚某审查批准逮捕时发现,该案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重伤者郝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严重。经进一步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郝某是一名高中生,其母亲和弟弟在案件中意外身亡,父亲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未成年的她和哥哥的日常生活一直由年迈的爷爷和奶奶照顾。针对郝某身心创伤严重,需要高额的后期康复治疗费用,家庭经济窘迫,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等情况,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沙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丽杰亲自办理,积极主动与市委政法委沟通联系。政法委高度重视,及时核准批复,向未成年被害人郝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同时,该院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担当,及时启动“司法救助+N”的多元化社会救助模式,建议民政部门对郝某家庭因案致贫的情况紧急进行社会救助;与妇联会商,把其列为重点关爱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治疗;与郝某所在学校沟通,安排任课老师为其辅导功课,保证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一系列救助让案件当事人及其家人从办案中感受到检察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