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司法救助 温暖因案致困家庭

□ 闫丽婷 范晔

12月14日上午,巨鹿县张王疃乡张毛庄村的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来到巨鹿县人民检察院,为该院送上一面饱含着谢意的锦旗。

2017年9月29日,申请人张某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巨鹿县交警大队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作出判决后,肇事人王某没有赔偿能力,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未得到任何赔偿或救助。张某上有老人瘫痪在床,下有儿子正在上学。事故发生后,为了救治,家里四处借债。张某出院后,只能进行轻微体力劳动,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巨鹿县检察院在接到张某递交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材料后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秋成亲自办案,经过材料审查和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张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4万元。目前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

“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关怀和救助,使我能够渡过难关。”在领到这笔解了燃眉之急的司法救助金后,张某发自内心地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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