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康保法院:“法官+”模式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郝伟)12月18日,记者从康保县人民法院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开创“法官+”模式,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大局稳定,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法官+”整合资源,确保软硬件有保障。康保法院秉持“府院共建、部门联动、自愿公正、便民高效”的工作原则,在位于该院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设立了行政调解室、听证室等,确保为当事人提供调解的独立空间。在安排1名资深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具体负责行政争议案件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联合其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律师、人民调解员组建行政调解团。

“法官+”多管齐下,推动争议实质化解。康保法院联合各成员单位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建设。强调法官协助下的部门主导化解,全县各部门已逐步达成共识,各自单位发生的行政争议以自身为主导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同时加强联动,法检两院参与协作。行政案件发生后,责任部门如遇疑难、复杂问题时,法院将配合部门搭好平台,邀请检察院进行配合协作,助力纠纷化解。

“法官+”建章立制,力求形成长效机制。康保法院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专业化制度设计,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争议化解、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的协调对接机制,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行政机关主体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承担主体责任。强化衔接机制,制定出台行政争议化解沟通协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政法委、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司法局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复议案件的争议化解。强化工作考核问责力度,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纳入法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助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截至目前,该院已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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