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12月25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公安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2021年,秦皇岛市相关县区将增大禁放范围,各级公安机关也将继续严打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秦皇岛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以来,该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起,行政拘留16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3起,共收缴各类烟花989箱、双响1966根、爆竹146万头。全市未发生因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火灾等重大案件事故。
2021年,秦皇岛市市区燃放管理仍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对燃放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三个县县城的主城区由限放调整为禁放,县城主城区以外的区域仍实行限放。
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秦皇岛市公安局从今年12月开始至2021年2月底,将开展以“宣传发动、排查收缴、重点整治、源头管控、查处打击”为工作重点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