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中,发现一辆轿车未年检且有5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依法对该轿车驾驶人处以罚款5800元、驾驶证记240分的处罚。
12月21日,该大队岗勤中队巡查民警开展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轿车停放在辖区滦海公路路边。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并未在车上,遂立即核查该车辆信息。经查,民警得知,该车自2018年至今未年检,且有5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民警将该轿车扣押至大队,并依法传唤车主核实后进行了处罚。 杨仕满 桑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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