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赤城法院为3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卜晓奇)2020年12月29日,赤城县人民法院东万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拖欠33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1年元旦前帮助农民工“讨回”全部拖欠工资款93000元,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了司法温情。

2020年4月,李某与杨某达成施工协议,约定杨某组织工人对其所包的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李某给付工程施工工资款。同年8月份工程完工,经发包方某集团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李某向原告农民工们的账号打了部分款项,但尚拖欠工程款项93000元。之后,杨某带领工人多次索要施工款无果,便于同年10月12日将李某及某集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杨海涛接手案件后,为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经认真分析案情、深入调查,迅速制定了调解预案,并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被告李某认可其对欠工资款的事实,但主张应该扣除原告杨某等33名农民工在施工期间的5万元伙食费。杨某等人称前期发放的部分工资款中已经将伙食费扣除,实际上伙食费已经结清。针对这一情况,杨海涛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协调、普法释理,先平息双方情绪,做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根据原告提供的伙食费用结算单,证实了农民工伙食费早已结清,被告方应将剩余93000元工资款如数发放给33名农民工。

2020年12月28日,杨海涛将被告李某叫到法院,让其看了伙食费用结算单,告知其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最终,经过杨海涛的释法说理,李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于12月29日将93000元工资款全部交付给33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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