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04日
第03版:民生

酒后滋事不可取 马犬伤人法不容

酒后唆使自家马犬咬伤他人。近日,乐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秦某某提起公诉。秦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9年12月,韩某某在秦某某家中喝酒后,回家途中偶遇同村妇女赵某某,对赵某某进行骚扰。赵某某打电话向儿媳李某某求救,随后婆媳二人与韩某某发生肢体冲突。秦某某看到后,无故辱骂赵某某婆媳二人,并唆使自家马犬撕咬,致赵某某、李某某轻微伤。事后,秦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姚迪 李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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