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甘广荃 董磊)2020年12月25日,唐山市丰南区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逆行的大货车。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网上查询时民警发现,这位司机的驾驶证竟然已经累积记了39分。
当天9时50分许,丰南交警大队民警在唐津高速丰碱连接线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大货车逆向行驶。为避免危险发生,民警迅速跑过去,拦停了大货车。面对民警,货车司机显得十分紧张。民警使用警务通进一步查询才发现,原来该货车司机驾驶证已经被记了39分,而货车司机竟然对此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驾车上路行驶。
丰南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大货车司机存在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持准驾第一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逾期不参加审验的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记15分,罚款2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