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李岩)近日,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专项检察活动,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此次专项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全省“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为着力点,全省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大打击力度,着力解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农民工讨薪案件信息共享,提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增强社会矛盾化解能力,通过检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群体性、极端性事件隐患。
专项活动从2020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1年3月10日结束。目前,省检察院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专项活动计划,并成立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察活动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通知要求,要准确把握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充分认清当前全省根治欠薪工作较往年更为复杂、更为严峻的形势,将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作为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一环,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工作合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线索排查、加强提前介入、加强风险处置、加强法律监督,始终保持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高压态势。
通知强调,在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的同时,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注意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也要注重有效服务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定罪标准、慎用强制措施、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综合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同步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和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工作。要积极参加劳动监察等领域综合治理,彻底铲除“恶意欠薪”滋生土壤。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欠薪高发行业、高发地区和劳动监察部门在行业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发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最大限度根治欠薪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法律维权机制,在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尽可能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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