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刘云:
本院受理原告左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27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左强借款本金1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5月23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西城镇人民法庭领取(电话0313-7395376),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阳原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连敏:
本院受理的玉田县鑫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冀02民再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家口京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郭志强诉被告张立军与你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91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领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桂玲:
本院已受理原告赵瑞勇与被告梁占美、第三人张桂玲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鸦庄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江: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长青支行与你方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791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领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将发生法律效力。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帅、邯郸市肥乡区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巧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磁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2020年12月30日,本院根据河北衡橡防腐管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批准河北衡橡防腐管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广宗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煤光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刘维不慎将工作证丢失,警号为077804,特此声明。
赵建忠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70468,特此声明。
包云峰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33607,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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