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各地将采取专线电话、专门窗口等方式,接受咨询求助、业务预约,对接服务需求。
疫情防控期间5类情形“特殊办”。各地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对5类情形特殊办理。当事人因疫情影响导致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路面执法不予处罚,事故处理不予认定;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车辆停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不予认定交通违法行为;因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予以撤销;驾驶人因疫情影响超过15日未接受违法处罚,不适用“缺席处罚”程序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区域封闭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暂停满分审验现场学习,驾驶人已申请但无法进行现场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暂停。
为保证上述措施顺利实施,省交管局通过下发通知、视频调度等方式,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认真执行落实,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疫情变化,随着疫情逐步好转,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恢复交管窗口业务,满足群众企业办理业务需要。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尽量减少前往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驾驶人考试场所、机动车检验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积极配合路面民警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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