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1月14日讯 (记者 郑伟)1月13日,石家庄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呼吸一科主任阎锡新详细介绍了这一病例的情况。
据阎锡新介绍,这一患者是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人,1月9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时就有了一定程度的症状,当天即被转运至省胸科医院治疗。该患者发病后病情发展特别迅速,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发现除了有严重的新冠病毒肺炎之外,还有比较严重的心脏损伤,后来又逐渐出现了严重的肝功能损伤、肾功能损伤。尽管在整个治疗过程当中都有国家级专家和省专家在床旁联合查房,还有多地的国家级专家线上会诊,也采取了很多比较先进的技术,但是终因患者出现了多器官的功能损伤,甚至器官衰竭,最终没能挽留住患者的生命,患者于1月13日去世。死亡的原因,还是考虑危重型新冠病毒肺炎导致了包括循环和心脏在内的多器官功能衰竭。
阎锡新还表示,本轮疫情发现的病例,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核酸检测,发现的患者多数病情相对较轻,但是在治疗过程中依然按照“一人一方案”,进行分层诊疗和中西医结合治疗。今天出院的12例患者,也属于较早期被检出发现有一定的临床症状,有一定肺部炎症的表现,但是整体病情都相对较轻。但是,他们出院的时候还是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通过国家专家、省级专家的联合会诊,符合出院的条件,同时最少两次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下一步,他们还会进行14天的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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