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9日
第02版: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指尖诉讼”让司法更便民

——石家庄市栾城区法院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工作侧记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通讯员 王羽涵

立案“不见面”、调解“线上办”、上诉“零等待”……新一轮疫情席卷石家庄,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实施多项举措提供司法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切实做到防疫诉讼服务两不误。

服务“零距离”

自1月7日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活动和诉讼服务工作以来,栾城区法院全面畅通网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质证、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网上开庭和网上调解等诉讼服务,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为引导当事人线上办理诉讼事务,栾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方网站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公告,公布立案渠道、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他们呼吁法院工作人员积极转发微信朋友圈,最大范围内将网上诉讼及操作流程宣传出去,让参与诉讼事务的群众安心,同时增强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信心。他们还将疫情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将12368热线接听、网上立案审查、网上保全审查、网上交费、跨域立案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

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轮班制,值班人员耐心接听每一个咨询电话,做好答疑、指导和联系法官等工作;认真审查每一件网上立案申请,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做到当日申请、当时审核。1月7日至1月14日,该院共接收网上立案申请33件,审核通过24件,接待电话咨询46次。

调解“线上办”

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栾城法院积极化解群众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疫情防控中的前沿阵地作用,依托“冀时调”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在线解纷,开启“不见面的调解,不握手的言和”。

1月8日上午,身在江苏的张某通过“河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立案,要求河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工程款。受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将该案移交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冀时调”平台,为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云解纷”。考虑到公司受疫情影响严重,为切实维护张某合法权益,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出发,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初步调解协议,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于春节前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1月7日至1月14日,栾城法院共诉前调解29件,音视频在线调解12件,调解成功5件。

上诉“零跑腿”

由于疫情期间各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栾城法院及时发布公告,实行上诉案件线上流转,引导群众通过河北电子法院网提交民商事案件的上诉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诉材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

在朱某诉刘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朱某对部分判决内容不服欲提起上诉,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出门递交上诉状,且已到案件上诉期限最后一天,朱某万分焦急地拨打了诉讼服务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详细指导朱某进行在线上诉。随即,朱某通过手机将上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内,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及时进行了上诉信息录入和信息审核等流程,实现了疫情期间上诉流转全程留痕、规范有序。

疫情阻断了道路,却阻断不了法院的服务,栾城法院通过诉讼服务“零距离”、调解“线上办”,形成“指尖诉讼”全链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从立案到审判的全部流程,真正做到了诉讼服务“不打烊”。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1-19 ——石家庄市栾城区法院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工作侧记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8445.html 1 “指尖诉讼”让司法更便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