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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保定市唐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李某将一份密切接触者初核信息表(包含人员户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传发至微信群,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因侵犯隐私,李某被唐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四、伪造核酸检测证明,企图蒙混过关。当前,我省公安机关实施严格的应急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省内扩散、向省外输出,但个别人员违反管控措施,伪造核酸检测报告、通行证件等证明文件,被公安机关及时查获。
1月13日下午,某公司司机贾某某驾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高碑店南口检查站时,出示伪造的核酸检测报告,被警方当场查获。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贾某某被高碑店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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