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针对调阅档案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乡镇对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情况再度排查、筛选。目前,全县“绝对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已全部退出低保。沽源县检察院经验随后推向全市。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取消违规低保户479户、649人。
开展公益诉讼 督促严格履职
张家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扶贫兜底保障资金利用和监管工作。
该院充分发挥全市检察机关驻村检察官的优势,积极派员到各驻村扶贫工作组检察官工作站巡回工作,深入贫困户开展经济状况和子女赡养情况等方面的调查,及时回应农村当事人的诉求和咨询,确保扶持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等要求落地落实。
经过调查发现,有的乡镇在对最低生活保障金和临时救助金申请审核过程中,存在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及子女供养情况调查不深入、公示程序不规范、审批程序简化等问题。
针对此类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聚焦“两项资金”立案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履职。建议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两项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审核程序,规范审批手续,准确核算家庭财产、收入,就子女供养能力进行核查,通过条件把控实现“两项资金”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宣传,以村为单位落实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完善对干部履职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扶贫政策得到正确落实。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两项资金的申请档案进行查阅,针对申请档案存在的问题及“两项资金”的申请流程,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
截至目前,针对全市31万建档立卡贫困户、17.3万低保户的基本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案件线索1854条,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9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8件。
立足民事检察 引领社会风气
为强化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张家口市检察机关结合“孝善行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贫困老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水平。
针对“父母贫子女不贫”现象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深入开展调查,检察干警采取以案释法、批评教育等方式,尽力促成子女履行赡养义务。60岁的贫困老人刘某患有多种疾病,并且精神方面有问题,其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康保县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联合村委会及乡政府远赴呼和浩特市,对其子女耐心释法说理,化解了他们之间的矛盾,促成子女将刘某送入养老机构,并承诺定期探望。
全市检察机关在低保人群中建立《有供养能力子女名单》《子女供养能力及供养情况备案表》《赡养父母承诺书》及其他督促文书共计3891份,针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支持起诉3件。
检察机关还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明理的形式,面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和引导社会一面”。围绕切实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用法治力量为全市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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