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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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检察院发布全市检察机关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河北法制报讯 (赵健)1月25日,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5件典型案例。

据了解,保定市检察院于去年11月组织开展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旨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六稳” “六保”工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好精品案例、典型案例的正面示范效果。

这15件典型案例包括:罗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某某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马某等5家企业申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某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养殖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李某某、张某某等5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案,邰某某等六人涉嫌挪用资金、合同诈骗案,田某、陈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韩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王某、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某成品油销售集团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督促某县住建局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李某涉法申诉及钟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秦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化解张某与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行政争议案。

这15件典型案例涵盖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保护知识产权、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主题,彰显了保定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地区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能力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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