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甘广荃 赵燊)近日,唐山市丰南区交警大队全力帮助家庭困难的事故当事人闫某,为其申请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7万余元,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事故当日,闫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与高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闫某身体11处骨折和5处肢体外伤,如不及时治疗,可能落下终身残疾。交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发现,闫某家庭生活困难,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家人无力承担,事故另一方的高某也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
面对身处困境中的闫某,李玉新等民警第一时间开通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与医院和保险公司等多方联系,为闫某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协助办理各种申请手续。经过努力,终于在1月21日帮助闫某拿到了7万余元救助金。
“真是太感谢交警同志了,是他们忙前忙后帮我,我们才申请到了这笔钱,如果没有这钱,伤就治不了,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拿到救助金后,闫某家人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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