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2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货车行驶途中自燃 交警果断处置灭火

河北法制报讯 (景涛 田同安)1月27日14时许,在清河县挥公大道井冈山路口,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突然自燃,可驾驶人却未察觉,幸亏清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巡警一中队执勤民辅警巡逻至此,果断处置,最终与消防人员一起将火扑灭。

当时,交警们发现这辆满载货物的货车上冒着浓烈的黑烟,部分货物正在燃烧,而驾驶人仍在正常驾驶,似乎并不知情,他们赶忙鸣警笛示警,并将车辆拦停。

当天风力较大,货车停住后,火势迅速向后蔓延,情况十分危急。由于车上装载的是胶条和原胶,都属于易燃物品,交警迅速报火警,并从路旁找来木棍,试图将未着火的货物分开。但风太大且货物数量多、重量大,火势迅猛,眼看就要引燃驾驶室。危急时刻,辅警高维旭不顾个人安危,在熊熊烈火中冲进驾驶室,驾车利用惯性将正在燃烧的货物甩了下去,这才避免了爆炸事故的发生。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经多方合作,火很快被扑灭,险情得以控制。为了防止车辆复燃,执勤民警进行了反复检查,直至确认火苗已经完全扑灭,才继续投入巡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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