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3日
第03版:民生

疫情期间 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求“解封”

河北法制报讯 (朱婧伟)“本以为疫情期间难要钱,可没想到通过您尽心尽力的调解工作,将我们的案款执行到位,可真是帮了我们的大忙了!”1月26日,申请执行人河北某石油机械公司负责人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建强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河北某石油机械公司与陕西靖边县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王建强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被执行人始终未与法院联系,亦未履行还款义务。王建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账户钱款不足,同时也再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遂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

年关将至,受限高措施的影响,被执行人出行处处受阻,消费处处受限。1月26日,被执行人主动给王建强打来电话,希望能尽快解除限高措施。在电话沟通过程中,被执行人说了实话,其实他们收到了法院邮寄的相关文书,也知道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名下也没有什么房屋、车辆、存款等财产,5万元也不多,法院不会拿他怎么办,就想着能拖就拖,没想到执行措施竟让自己这么难受。王建强告知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不但不会解除强制措施,还会采取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希望被执行人考虑当前疫情特殊情况,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促进案件调解解决。

在王建强长时间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最终于当天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将近5万元执行款打到法院账户。随后,法院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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