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3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

邢台检方办案新机制获评“市直单位亮点工作”

河北法制报讯 (李路全  范晔 苏恩良)近日,邢台市直工委评出市直单位2020年度大抓落实、大干实事亮点工作。市检察院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的办案新机制入选。

据介绍,检察机关的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提起公诉等,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行政公益诉讼和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结合这两个部门的工作职能,邢台市检察院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刑事批捕起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三项检察职能由公益诉讼办案组统一行使,充分发挥了检察职权的综合效能,办案效果明显提升。

2020年,邢台市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立案914件,履行诉前程序875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4件,建议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治理修复费用7493.7万元、砂石资源损失费用223.7万元、评估鉴定费用547.2万元。

其中,邢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采砂危害高铁大桥运输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10起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系列案中,开发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向邢台市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作为该市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关,针对开发区高铁大桥附近禁采区存在违法采砂问题,加强对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采砂行为,对已经存在的安全隐患尽快处理。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办理的武某某、曹某某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由开发区法院判定武某某、曹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并判处武某某、曹某某将盗采砂坑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则分别承担砂坑修复费用1286843.11元和148981.89元。通过“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的办案新机制,有效遏制河道私挖滥采现象,多途径保障高铁运行安全和生态环境,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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