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菅子超
“谢谢你们,虽然我出了钱,但这钱我出得踏实出得高兴!”近日,经保定市检察院两位民事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及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刘某甲与刘某乙土地争议纠纷得以化解,申请人刘某甲激动地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至此,一起历经三级法院、历时五年诉讼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而这只是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巧用民事检察和解机制、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弥补裂痕息诉止争的一个缩影。
刘某甲与刘某乙是唐县某村村民,原本沾亲带故、关系和睦。十几年前,刘某甲一家搬到曲阳定居后,把自家承包的土地交予刘某乙耕种,但双方并未约定土地利益由谁享有。
2015年,刘某甲交予刘某乙耕种的承包土地被纳入了开发范围,因没签订正式的土地流转协议,双方都想领取补偿款,又互不退让,就打起了官司。
从2017年刘某甲向曲阳县法院起诉刘某乙归还土地开始,双方的官司从曲阳打到唐县,从基层打到省法院,虽然刘某甲最后赢了官司,但因该承包土地四至不明,导致法院执行难度极大。最终,双方不仅补偿款领不到,亲戚也打成了仇人。
2020年,刘某乙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对三级法院10余本卷宗细致审查,全面了解案情后认识到,简单抗诉后启动再审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办案检察官一行驱车三个多小时到当地镇政府、村委会了解情况,希望可以利用民事检察和解机制,以调解的手段真正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唐县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向办案检察官客观介绍了当时、当地以及涉案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并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协助调解。有了好的目标还需要准确把握双方的真实想法,通过前期多次电话沟通和数次与当事人单独面谈,办案检察官慢慢找到了解决问题的钥匙。
刘某甲虽然赢了官司,但这不是他的目的,对于刘某甲来说,他已举家定居曲阳,留在唐县的承包土地他根本无法耕种,他的目的就是想分得部分补偿款。而刘某乙也是一肚子委屈,自觉有理却输了官司,认为当年两家说定的事儿,怎能反悔?刘某乙多年来在土地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他明确向办案人员表示坚决不同意归还承包土地。
有鉴于此,办案检察官利用双方各有所求的心理,拟定调解方案,决定在补偿款上做文章。通过协调镇政府、村委会帮助,让双方认识到只要就土地归属和补偿款分配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就都能领到补偿款。双方认真考虑后,对按比例分配补偿款都表示接受。有了初步共识,双方对分配比例又产生了争执。办案检察官认识到,无谓的争执不能解决问题,只会加深矛盾,于是决定对他们分开调解。他们先谈利害,再谈收益,后谈人情,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当场撤回监督申请,当地村委会作为协议履行的监督方也在协议上签了字。一场持续5年的土地争议纠纷就此彻底化解。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