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3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奋斗的青春最亮丽

——记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郑雅静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胜男

青春,是跃动的音符;奋斗,是最亮丽的底色。1988年出生的郑雅静,2014年考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4月任三级检察官。工作6年来,她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冀青之星”优秀青年,沧州市“狮城好青年”、沧州市“优秀青年标兵”,荣获市级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精准办案

践行法律监督使命

“以人民为中心”,这是郑雅静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的办案理念。她公平公正处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力争做到精准监督。

在办理黑龙江某公司申请监督一案中,法院未穷尽送达方式直接公告送达,违反法定程序。郑雅静经过5次实地调查核实,依法提出抗诉,最终获法院改判。从检6年来,郑雅静认真办理合同、侵权、物权、行政确认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00余件,年均办案量在部门名列前茅,无一错案、无不良社会影响案件。她严把法律文书质量关,细细打磨每一案件,始终做到事实认定正确,法律依据详实。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郑雅静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做到让当事人一腔怒火而来、心平气和而去。释法说理工作中,她耐心为案件当事人答疑解惑,始终做到热情、耐心。在办理申请人徐某某与邻居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检察监督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邻里矛盾特别突出。郑雅静通过打电话、赴现场,不厌其烦进行调解,找准突破口,用通俗易懂的言语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在行政检察处工作期间,郑雅静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调查20余次,参与“协助农民工追讨欠薪”专项活动,挽回经济损失2100万元,办案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随着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郑雅静承担起了公益诉讼总结、宣传、指导、理论研究等多项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取证。她负责制作通俗易懂的行政检察宣传彩页,印发8万余份,成为可借鉴的宣传样本。

勤奋学习

抒写新时代检察情怀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郑雅静始终将此作为人生发展的十五字箴言,时刻鞭策自己,督促自己,做到自律自信、自强自勉。

日常生活工作中,郑雅静特别注重学习,用理论知识丰富精神世界;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做一名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熟练、生活上正派的检察人。

郑雅静善于从理论学习中探究问题来源,从司法办案中深挖研究重点,努力实现理论研究与执法办案的良性互动。6年来,她撰写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工作意见、新闻稿件等各类材料信息约230篇,为扩大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作出了积极努力。其中,她撰写的《民事检察精准监督路径探析》在河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中荣获三等奖;《检察初心献大爱,无愧使命不负民》一文在沧州市“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读书征文活动中获优秀征文奖。

在完成日常繁重的司法检察工作同时,郑雅静尽心竭力做好党务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誓词,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课、开展党员活动等,使各项工作均走在前列,她所在党支部被评为沧州市“百强党支部”。

倾情普法

展现青年检察官风采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展示检察人的良好形象,郑雅静多次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走进工厂企业、学校村落开展宣传,增强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

郑雅静被聘为沧州市普法讲师团讲师,先后来到沧州市总工会、沧县总工会讲授民法典;她受聘成为新华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全校师生作题为“学好用好民法典,守护多彩幸福童年”普法讲座;参与“木兰有约”法律宣讲活动,视频作品在全省范围推广……郑雅静在宣讲中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的风采,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工作之余,郑雅静积极参与文艺活动,力争取得全面提升。她曾多次担任检察院内诗歌朗诵和文艺联欢活动的组织者、主持人,于2018年7月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河北省首届检察文化艺术节”,其参与朗诵的《沧检精神颂》获集体二等奖。

“奋斗不只是响亮的口号,而是要在做好每一件小事、完成每一项任务中见精神。” 郑雅静神情坚定、语气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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