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泽梅 吴玉龙
疫情期间,景县法院梁集法庭运用电话、视频等方式,调解处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让生活困难的七旬老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骆某于1963年结婚,婚后生育3个子女,丈夫于2018年病逝。骆某因年岁已高,常年患病,加上没有经济来源,所以需要3个子女赡养,然而子女却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经过一段时间的纠结,老人最终将儿女们诉至法院。
该案涉及群众民生权益,且关系到老人的基本生活。对此,景县法院梁集法庭法官高度重视,在收到案件之后,立即和老人以及老人的3个儿女们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到他们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子女之间没有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良好的沟通。通过3天的电话沟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法官通过视频将老人和她的子女们约在了一起进行调解。
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法官先是从道德和情感上让老人的子女们懂得“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道理,随后又释明法律,让他们明白不赡养老人的行为会造成的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老人跟随小女儿生活,并且每月给老人300元的赡养费。其余子女表示虽然不能照顾老人,但是他们愿意每人每月给老人支付300元的赡养费,并承担老人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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