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银 陈绍杰
“判决结果出来了,我特意来感谢检察官,谢谢……”近日,晓晓(化名)的母亲将一面写有“维护公正,捍卫正义”的锦旗送到了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干警手中,内心所有的感激化作一声声“谢谢”。
2020年5月,晓晓的母亲报案称,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儿晓晓在QQ上结识了一个“哥哥”。这个“哥哥”不仅让晓晓拍摄不雅照片,还约晓晓见面,对晓晓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件发生后,古冶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发现嫌疑人刘某某有作案后与被害人在线上交流的习惯。经过顺藤摸瓜,摸排筛查,检察官发现被害人不止晓晓一个。
经查,嫌疑人刘某某虚构身份,通过QQ软件主动结识在校女学生,以线上哄骗、诱惑,线下约被害人见面的方式,先后对3名被害人实施了强奸、猥亵犯罪行为。最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发生这件事以后,晓晓不怎么跟我们交流,虽然她每天还是上学下学,但总感觉离我们很远。检察官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以后,她愿意跟我说说心里话了,还能帮着照看弟弟,我们真是很欣慰,特別感谢检察官,帮助她尽早打开心扉,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晓晓的妈妈激动地说。
源于一起普通的猥亵案件报案,最终办理了一起重大的性侵女童案件,背后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为进一步提高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落实好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古冶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建立了提前介入制度和“一站式”询问、救助制度。“提前介入+‘一站式’询问、救助”的办案模式,在强化监督的同时,更加有助于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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