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娟宁) 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区、武邑县、枣强县等县市区共46个村和社区入选。
同时,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第一至第五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评情况的通报》,衡水市45个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了第一至第五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评,保留“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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