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8日
第05版:法治衡水

李永玮荣获“全国 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河北法制报讯 (张贺)在1月10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对“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办案标兵”表彰的决定,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李永玮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2015年以来,李永玮共审理、调解案件2000余件,多起案件作为经典案例在河北电视台《法治在行动》栏目中播出。他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为民宗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冲锋在前,彰显了法院人的担当;服务保障民生,勇担社会责任,主动协调行政机关,优化管理秩序,保障营商环境;牢记初心使命,积极申请从事艰苦的援疆工作,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四次被省高院记二等功,2017年被省委政法委、宣传部评为“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2018年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9年被新疆高院评为“法院优秀援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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