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志在)检察听证是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有力措施。近日,故城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一起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公司一重点农业项目负责人张某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流转30余亩集体土地用于修建道路、硬化路面,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按照法律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故城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根据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联系了该公司所在园区的管委会负责人以及承办该案的侦查人员,一同前往该公司实地走访调研了解相关情况。经过了解得知,该公司是一家集绿色果蔬、现代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周边3个贫困村如期脱贫。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辩护人等7人担任听证员参与评议。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就案件认定事实、法律适用、拟做出不起诉处理意见的依据等向各位代表作了详细的阐述,提出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且现阶段该公司已完备了相关用地手续,犯罪情节轻微,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意见,当场对张某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张某也发自内心地表达悔意;各位代表、委员逐一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大家一致认同检察机关对张某拟作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并表示,通过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征询意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阳光司法、理性执法、为民司法的初心,让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彰显公平正义,对张某不起诉不仅给了企业一条“生路”,也给了企业员工一条“活路”,同时也为当下保障民营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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