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皇甫常海)2月1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在行动中,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据悉,这是这名驾驶人半年内第二次酒后驾驶被查获。
当日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在古冶北外环迎祥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紧急变更车道,企图逃避民警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将嫌疑车辆控制。在民警询问期间,该名明显喝了酒的驾驶员再次逃跑,最终还是被执勤民警追回。随后,民警使用警务通查看了这一驾驶人李某的驾驶证,发现其驾驶证信息显示为“暂扣”。民警通过询问李某得知,在2020年8月5日,其曾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处罚,本想着过了半年之后通过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没料到再次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因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拘留10日、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的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