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9日
第04版:法案

“家庭困难”不是交通违法理由

高速交警曹妃甸大队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不符违法行为

河北法制报讯 (李美琳)“警察同志,我的车贷款买的,丈夫有病,我没有办法才出来开车的,你照顾一下……”这是面对交警处罚时候,年过半百的女司机给出的理由。2月1日,省高速交警曹妃甸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处了一辆准驾不符的货车,开车的女司机以“家庭困难”为由向交警求情,让人既感到心疼又感到心痛。

当日下午4时许,高速交警曹妃甸大队民警在沿海高速公路执勤时,发现一辆辽K牌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占用左侧车道,遂提前进入前面不远的唐海服务区进行蹲守。很快,民警发现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服务区,且该车的主驾驶和副驾驶还正在调换位置。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发现该车主、副驾驶员是两名年过半百的女士,主驾驶员的准驾车型为A2,副驾驶员的准驾车型为B2,且副驾驶高某已经58岁。

民警询问高某刚才是否由其驾车,高某不予承认。民警调取了沿途的公共视频,在证据面前,高某流下了眼泪。她告诉民警,该车是贷款买的,一直由其丈夫驾驶。去年10月份,丈夫身体有病不能继续开车,她才不得已找了自己姐妹一起继续拉货。其间,一直都是由其姐妹开着,一路从山东过来,因为姐妹开车累了,她便在明知自己驾驶证准驾车型与车辆不符的情况下替了姐妹一会儿,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查获。

在安抚平复高某情绪的同时,民警指出,“家庭困难”等不是交通违法的理由,并依法对其给予罚款15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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