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09日
第04版:法案

因一两鱼大打出手 一人轻伤一人获刑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诚信不仅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不看长远、只顾眼前的事发生,小事变祸事,最终酿苦果。1月6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消费者与商户因一两鱼肉产生口角,最终大打出手,导致一人受伤、一人获刑。

案件经过:为一两鱼肉双方大打出手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杨某同属某市场内商户。2020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的妻子张某在被害人杨某的摊位买了三条鱼后,回到自家摊位过秤时发现鱼少一两,便回去找杨某,王某也跟着来到杨某的摊位前。之后,因话不投机,双方发生争吵,并进而撕扯、扭打在一起,后被现场群众拉开。路人报警后,王某、杨某双方均对出警民警说没事,不需要民警处理。民警离开现场后,杨某来到王某摊位附近,两人再次发生打斗。其间,王某使用凳子将杨某头部砸伤。经鉴定,杨某伤情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伤人者赔偿钱款还获刑

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对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照片和诊断证明书等证据进行证实,认定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要养成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

本案中,鱼肉是否够量已无从考证,是商户缺斤少两也好,还是消费者无理取闹也罢,当事人双方总归有一人违背诚信原则,且互不相让,吵闹扭打,结果造成一方轻伤二级,另一方赔偿了5万元,获刑十个月,实在是得不偿失,让人大跌眼镜。

通过此案,法官也提醒大家,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本案中,该市场内商家众多,双方当事人可找别的商户以证清白。作为消费者个人,也可以走法律渠道,向职能部门举报申诉。切不可图一时之快“该出手时就出手”,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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