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增多,安全风险增加。2月8日,省应急管理厅发布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提示,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措施,确保节日安全。
安全提示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确保生产安全;要加强应急值守,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拨打12350电话进行举报,应急管理部门将根据查处实际情况,最高奖励30万元。
安全提示提醒,节日出行要关注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提前检查车辆、规划出行路线,严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离家外出前关闭燃气阀门、切断非常用电源、清理阳台和楼道杂物;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进入林区草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区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在林区草区生产生活,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禁违规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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