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2月18日
第03版:民生

未在小区规定区域内停车 轿车被划该谁担责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因为前一段新冠肺炎疫情,石家庄小区实行了闭环管控。市民张先生在单位值夜班,后被封闭管理,一直到1月29日。解封后,张先生下班开车回到家,发现自己从物业公司租用的车位被别人占用。无奈之下,他将车停靠在小区干道边上,并不会阻碍他人通行。第二天他下楼,却发现一夜之间自己的爱车被划多处。

由于小区内既未安装公共视频,也没有保安巡逻,张先生无法找到加害人,遂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却遭到拒绝。物业公司认为,车是由他人故意划的,与其无关,而张先生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胡乱停放,只能自食其果。

张先生觉得物业公司应负责任,占用自己车位的人也有责任。对此,他向报社打来电话,询问自己该找谁赔偿损失。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文斌。

马律师称,张先生的车辆损失应当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物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张先生的车辆遭受他人侵害行为从而受损,可以依法向实际侵权人主张损失。

马律师认为,张先生能否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主要取决于其所在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约定,从而判断物业公司是否具有保管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不仅要有当事人对保管物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还需由保管人转移保管物的占有。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所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有财产保管的义务,或者在物业公司的公开承诺、服务细则等文件中承诺有此义务时,物业公司应当就业主的财产损害承担赔偿义务。反之,物业公司则仅仅是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业主财产损害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保安人员也应尽到安保义务。而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既未安装监控视频,也没有保安巡逻,致使张先生无法找到实际侵权人。同时,物业公司违反与张先生的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给张先生的车位允许他人使用,导致张先生的财产权利被侵犯,因此物业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应当承担张先生的损失。

马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无论是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还是物业管理合同,一定要明确合同的条款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确保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赔偿。作为业主,也应当正确、合理地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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