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苗文金)春节假期本是家人团聚、走亲访友,共贺新年的幸福时光,可是有些驾驶人喝完酒后驾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为此,邯郸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加强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并于日前将一名酒后驾驶人逮个正着。
2月16日,农历大年初五夜间,邯山一大队三中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在南环路南环与滏河路口西100米处设立临时酒驾治理点,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当日22时2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号牌为冀DG29××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很重的酒气,便让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测试。当询问其是否饮酒时,驾驶人杨某某声称:“我没喝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三次测试结果均显示男子为酒驾。杨某某仍不承认酒驾。民警于是对杨某某进行抽血检查,结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实面前,杨某某承认自己喝了酒驾车的不法事实。民警依法处以杨某某驾驶证记扣12分、暂扣六个月和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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