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士江 王凤荣)聚会时看到不少同学使用苹果手机,心生羡慕,可苦于无钱便动了歪念偷窃。2月18日,经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1岁的王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去年9月,他应邀参加同学聚会,看到很多人都使用苹果手机,羡慕不已,贪慕虚荣的他苦于无钱购买,就动了盗窃之心。2020年10月3日上午,他来到该县城区一家通讯门市,以假装替朋友购买手机为名在店内逗留。其间,王某趁店主不备,盗走一部二手苹果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3150元。
王某到案后,追悔莫及,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法院念其初犯并诚心悔罪的表现,且手机被追回未造成财产损失,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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