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2月15日,临漳县一男子醉酒后驾车接妻子回家,没想到最后自己却被交警“接”走,受到处罚。
当日14时3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民警在县治超站定点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白色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减速掉头欲逃避检查。民警随即上前将其拦停,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下车后,向民警承认自己喝酒了。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遂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李某称其中午在亲戚家喝了一杯半白酒,心里想着自己喝得不多,而且大过年的应该没有交警查车,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去岳父家接妻子回家,哪知刚从家里开出来没多久就被民警查获。
最终血检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3.8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将面临六个月以内拘役、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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