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某与深州某公司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深州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深州市人民法院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作出拍卖被执行人名下厂房的裁定书。经协商,被执行人同意司法拍卖。2月18日,深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带领双方当事人来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选定价格评估机构。图为当事人抽选价格评估机构。 尹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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