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婧华
“老人家,我们是裕华法院的执行干警,这是您儿子给的赡养费,我们给您送来了!”
“太感谢法官了!”
2月22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士华一行来到某小区,将2000元赡养费送到老人张某手中。虽然钱不多,但这让年近九旬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异常惊喜。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申请执行的标的为3个月的赡养费共计12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快执团队认为该案执行标的金额并不大,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也不难,可如果不彻底化解张某和儿子张某某之间的矛盾,只是就案办案的话,不但不利于矛盾的解决,反而会使父子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不利于老人后续生活保障。
执行干警深知不多的赡养费背后是一个老人对亲情的期许和渴望。为促使被执行人张某某主动履行义务,2月18日一上班,执行干警便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沟通。张某某表示,自己主要是因为与老人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因此不想主动支付。执行干警在电话里耐心倾听张某某诉说他的“委屈”,一方面告诉张某某“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法律上亦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告知其如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张某某终于打开心结,同意主动支付赡养费。虽然父亲申请的是3个月的赡养费,但张某某主动将到期的5个月赡养费2000元一并支付,并承诺今后的赡养费一定按期给付,不再“麻烦”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收到案款后,考虑到被执行人身有残疾、腿脚不便,同时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决定亲自将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
此次执行的赡养费不但超额执行到位,还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