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光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只要利用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信息,达到一定数量,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侯某、武某二人利用微信群发布淫秽信息,经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二人拘役各五个月。
2020年9月,侯某建立微信群,并伙同武某邀请70余人进群。在该微信群内,武某担任群主,侯某为吸收人气,先后在微信群内发布传播淫秽视频61个、淫秽黄色小说链接9个、淫秽黄色网站链接8个,并借机向微信群成员推荐一款赌博APP,从该赌博APP赚取推荐人数返利。后侯某、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传播淫秽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伙同武某利用网络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物品的微信群,武某作为该群管理员,不履行管理职责,侯某利用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侯某、武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认定为自首。侯某、武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2月21日,该判决生效。
民警提醒: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的发展和普及,利用微信、QQ等通讯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信息的违法行为逐渐增多。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对于淫秽色情的电子信息要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并且及时举报揭发淫秽色情信息发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