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于淼)2月24日,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对全区中小学校周边的便利店、文具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标识,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据悉,自2020年起,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共同成立了专项活动专班小组,全面摸排了辖区内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店并建档造册,开展分类清理整顿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清理整顿中小学校园周边烟草零售点,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2020年底基本实现了校园周边百米内无烟草零售户的目标。
2月18日,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召开联席会议,部署2021年辖区内校园周边“严禁售卖卷烟、电子烟”专项行动,巩固校园周边“禁烟”专项活动成效,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电子烟“清零”。路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袁琳琳表示,今年将继续联合开展活动,杜绝校园周边卷烟等产品“死灰复燃”。路南区烟草专卖局局长苏玉坤表示,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加大校园周边禁烟的宣传力度,突出对重点区域监控,实现校园周边“禁烟”常态化。
联席会上,路南区检察院与区烟草专卖局共同决定2021年扩大工作范围,将电子烟纳入未成年人禁烟行列,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行为。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与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开展多形式专项活动,严查校园周边“无证卖烟”“销售电子烟”等行为,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