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3月3日讯 (记者 郑伟 李永志)记者今天从省高速交警总队获悉,在全省“1+3”统一行动期间高速交警共查处重点违法4445起,有效净化了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要求,省高速交警总队于2月26日至3月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了“1+3”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拼车包车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速、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其间,共查处重点违法4445起,其中酒醉驾20起、超员350起(7至9座面包车超员15起)、疲劳驾驶105起、非法营运6起、超速2610起、违法停车35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95起,有效净化了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虽然交管部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依然有人铤而走险。2月26日21时许,高速交警下板城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公路上开展夜查统一行动过程中,对一辆轿车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酒味。经检测,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55.2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经调查发现,该驾驶员韩某某曾于2019年5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处罚。民警对韩某某再次喝酒开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韩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且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