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莉)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诉非对接中心经过不懈调解,诉前化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1999年,郑某与村委会达成协议,承包山地18.2亩,承包期到2029年12月31日,双方没有签合同。郑某在外工作,未在承包地上种植树木、庄稼。2011年,村委会根据县里打造旅游绿化的整体安排,经村民开会研究,开始在村民未种植的荒地上种树。后来,郑某以自己以后要回村种地养老、当时并没有得到通知为由,多次和村委会交涉,希望除退耕还林部分外,其承包的剩余土地上栽种的树由村委会负责移栽。村委会答复,他们是根据县里的整体安排种植的树木,当时召开了村民研究会。
了解清楚纠纷情况后,诉非对接中心工作人员迅速梳理案情,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双方进行调解,尽力将该案化解在源头。
在诉前调解过程中,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薛保立带头10余次下乡调解,从法理、情理上耐心劝导,诉非对接中心负责人冯延虹从行政补偿、乡规民约、风俗人情上进行疏导和劝说,并告知他们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最后一次调解,薛保立一行三人调解至晚上七点多,回家时已是晚上九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除退耕还林部分外,村委会负责移栽郑某承包的10.9亩土地上的树木,2021年5月1日前恢复到可耕种状态,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干警们一趟趟不辞辛苦的奔波,让压在我心头很久的石头落地了。” 郑某深有感触地说。
怀安法院借助诉非对接中心扎根基层、熟悉相关政策、了解当事人情况等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